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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評


只許州官搞藝術
何慶基 (Oscar HO)
at 7:03pm on 19th October 2016




(This article, entitled 'Only officials are allowed to engage in art',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Chinese.)

從政府如何處理塗鴉,可以得知一個政府的文化質素。

尖沙咀路面有幾幅關於Pokémon的漂亮塗鴉,為遊客區加點創意裝飾,為市民生活空間加添配合當前熱潮的活潑圖像,究竟犯了什麼彌天大罪,為何食環處罕有的敏捷行動,匆匆噴上黑漆毀滅它們?

自己也是個駕駛者,從車內駕駛者位置的角度來看,特別是當汽車在走動時,根本不會被地面的小圖像所騷擾,如果有能力看到它們是什麼的話。在寵物精靈成為城中熱話時,這些街頭藝術不知觸動多少市民,可否給人家一點視覺歡愉,為何老是要扮高超,老要是人家「提昇」自己「文化修養」,不是看古玩水墨,便是大部份人看得丈八金剛的當代藝術。

可否尊重人家一點,考慮一下什麼「藝術」對公眾的意義和可以展示的空間?

特區政府整天談創意、文化旅遊,其實是指在官僚嚴謹控制下的創意,民間如果有人在大老爺地盤自發搞創意,必須馬上規限、禁止和毀滅。所以我們的主要文化活動,都是嘩啦啦的閃爍一場的大騷,因為大騷未能和市民生活、文化經驗接軋,曲終人散後觀眾散去,未能引發與文化藝術建立持久關係,只是等等候下次有個嘩啦啦大騷,再去湊熱鬧。對官員來說,只要一次過有很多人看來兼傳媒報導,年底可寫報告交貨即是,反正三年後便會調職,誰跟你談自身文化的持久發展和完善的文化生態?

實質的文化發展,是因應本土文化發展特色和可能性滋生出來,從M+到街頭塗鴉,都顯示那對民間有機發展出來的文化冷漠如果不是鄙視,本土創意文化當然是無從發揮。

老是投訴市民沒文化修養,可曾考慮市民的文化經驗和訴求,不停講解推動的文化,所指的文化對市民來說又有多大意義?你們仍可繼續堅持自己認為是卓越的藝術,但可否給人家有一點不同的文化空間?


原文刊於2016年8月17日《立場新聞》。
This review was first published in Stand News, 17 Aug 2016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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